【轉知】新北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

作者 : 教務處 發佈日期 : 2026-09-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4 資訊群組 : 教務主任 公告分類 : 獎助學金
有關補助對象與申請說明如下:
一、擴大獎助對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計5名,獎助金額比照各教育階段別。
二、核撥方式:補助助學費與生活費,於公告核定後匯款。
三、為支持本市弱勢體育績優學生持續發展體育專長,本府體育局已將「新北市體育績優圓夢實施計畫」之評審標準納入「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有「弱勢體育績優學生」,請依本案申請期程及規範辦理。

辦理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獎助對象:
1、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3年部分,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1)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以下同)2萬4,600元。
(2)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000元。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
2、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機構)學生。
(二)承辦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成績證明或體育獲獎成績證明),學生繳交資料由就讀學校進行初審。由學校至網址:https://forms.gle/REZUhyj3cDtNjz4a8,填寫並上傳通過初審學生資料,完成申請程序。
(三)本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星期一)16時止。校內收件截止日為115年9月30日(星期三)16時止

另本府體育局訂有「新北市運動新星培力計畫」,補助學生在學期間所需「訓練費」,補助對象為獲「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獎助之體育特殊展能學生。115學年度俟溫馨助學圓夢基金錄取學生名單確定後,本府體育局將另行函文通知學校辦理相關作業。有關「新北市運動新星培力計畫」部分,請洽本府體育局學校體育科陳乃瑛小姐,電話:(02)29620462,分機162;電子信箱:AC7341@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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