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115學年度總統盃全國卡巴迪錦標賽
發佈日期 :
2026-08-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05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一、宗 旨:為加強我國卡巴迪運動之推廣,並提昇卡巴迪運動競技水準增強我國選手賽會經驗,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卡巴迪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新竹市體育會 玄奘大學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卡巴迪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4日上午9時起(星期四)
至11月27日下午4時止(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玄奘大學元亨堂(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
八、競賽種類:卡巴迪
九、競賽組別:(一) 社會男子組(限85公斤以下)
(二) 社會女子組(限75公斤以下)
(三) 高中男子組(限82公斤以下)
(四) 高中女子組(限72公斤以下)
(五) 國中男子組(限75公斤以下)
(六) 國中女子組(限70公斤以下)
(七) 國小男子組(限65公斤以下)
(八) 國小女子組(限60公斤以下)
十、參加資格:凡熱愛卡巴迪運動民眾,全國各縣市機關學校、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加,但不可跨組暨跨隊參賽。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網站(http://www.ctkf.com.tw/)下載報名表並填妥資料採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報名地點。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04B室)
承辦人:鄭媛 電話:(02)2779-0376 手機:0975257161
E-mail:t1998117@ms35.hinet.net
十四、比賽辦法:各組報名隊數5隊(含)以下採循環賽制產生名次,6隊(含)以上預賽採先分組循環賽制,複賽及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循環賽名次產生方式先以勝場場次為排序依據,勝場越多名次越前依此類推,如遇勝場相同時各隊先比各場得分加總,總得分越高的隊伍名次越前以此類推;如遇勝場及總得分皆相同時則比各場失分加總,總失分越低的隊伍名次越前以此類推;如遇總得分及總失分皆相同隊伍得採抽籤方式晉級。
十五、注意事項:
(一) 選手請於比賽規定時間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二) 比賽時間如有異動時,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三)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四) 抽籤日期:115年11月6日下午3:00假本會辦公室舉行,未到者由協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方式:
1.依前屆總統盃參賽成績為依據,優先由前屆第一名及第二名隊伍分別抽籤安排至不同組別;次由前屆第三名(兩隊併列)隊伍分別抽籤安排至不同組別。其餘參賽隊伍再依抽籤結果安排分組。
2.倘同一單位報名2隊(含)以上,原則上應避免安排於同一組別,並於前項優先分組原則完成後,再就其餘隊伍辦理分組抽籤。
3.倘同一單位所報名隊伍包含前屆第一名、第二名或第三名隊伍時,應由該單位先確認其中1隊代表該名次隊伍參與第1點所定優先抽籤程序;完成優先分組後,該單位其他隊伍應優先安排至不同組別,再依剩餘隊伍抽籤結果完成分組,如因組別數量或其他不可避免因素致無法區隔時,則依抽籤結果辦理分組。
(五) 過磅時間:依各組賽程安排第一天上午9:00至9:30分,過磅不到者以棄權論。
(六) 過磅地點:玄奘大學元亨堂
(七) 領隊會議:依各組賽程安排第一天上午9:30至9:45分假玄奘大學元亨堂舉行。
(八) 裁判會議:115年11月24日上午9:45分假玄奘大學元亨堂舉行。
(九) 比賽時請著正式比賽服裝出賽。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則辦理。
十七、器材設備: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符合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定。
十八、獎 勵:
(1) 該比賽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該比賽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2) 本次比賽除國中組及高中組,其餘組別不具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
(3)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二款賽會運動種類或項目以外經本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甄試:
1.參賽隊(人)數為十六個以上:最優級組前八名。
2.參賽隊(人)數為十四個或十五個:最優級組前七名。
3.參賽隊(人)數為十二個或十三個:最優級組前六名。
4.參賽隊(人)數為十個或十一個:最優級組前五名。
5.參賽隊(人)數為八個或九個:最優級組前四名。
6.參賽隊(人)數為六個或七個:最優級組前三名。
7.參賽隊(人)數為四個或五個:最優級組前二名。
8.參賽隊(人)數為二個或三個:最優級組第一名。
(四)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
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網址: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五)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盃及獎狀,第五至第八名頒發獎狀。
十九、申 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 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請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三) 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成立時保證金全額退還,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
二十、比賽期間如遇性騷擾申訴管道資訊如下:
電話:02-87711469 信箱:t1998117@ms35.hinet.net
二十一、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
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
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二) 、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 、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 、其他藥管規定(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二、費 用:免報名費,每隊需繳交報名保證金新台幣參千元整於全程完賽後退還,如有中途棄賽或未完賽則沒收保證金新台幣參千元整充作大會費用。
二十三、保 險:依據運動部「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規定投保300萬以上人
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二十四、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決定之。
二十五、本競賽規程經本會報請運動部運競(六)字第1150021225號函備查在案,修正時亦同。本賽事經運動部以運競(六)字第1150019436號函核定為升學指定盃賽。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卡巴迪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新竹市體育會 玄奘大學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卡巴迪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4日上午9時起(星期四)
至11月27日下午4時止(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玄奘大學元亨堂(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
八、競賽種類:卡巴迪
九、競賽組別:(一) 社會男子組(限85公斤以下)
(二) 社會女子組(限75公斤以下)
(三) 高中男子組(限82公斤以下)
(四) 高中女子組(限72公斤以下)
(五) 國中男子組(限75公斤以下)
(六) 國中女子組(限70公斤以下)
(七) 國小男子組(限65公斤以下)
(八) 國小女子組(限60公斤以下)
十、參加資格:凡熱愛卡巴迪運動民眾,全國各縣市機關學校、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加,但不可跨組暨跨隊參賽。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網站(http://www.ctkf.com.tw/)下載報名表並填妥資料採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報名地點。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04B室)
承辦人:鄭媛 電話:(02)2779-0376 手機:0975257161
E-mail:t1998117@ms35.hinet.net
十四、比賽辦法:各組報名隊數5隊(含)以下採循環賽制產生名次,6隊(含)以上預賽採先分組循環賽制,複賽及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循環賽名次產生方式先以勝場場次為排序依據,勝場越多名次越前依此類推,如遇勝場相同時各隊先比各場得分加總,總得分越高的隊伍名次越前以此類推;如遇勝場及總得分皆相同時則比各場失分加總,總失分越低的隊伍名次越前以此類推;如遇總得分及總失分皆相同隊伍得採抽籤方式晉級。
十五、注意事項:
(一) 選手請於比賽規定時間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二) 比賽時間如有異動時,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三)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四) 抽籤日期:115年11月6日下午3:00假本會辦公室舉行,未到者由協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方式:
1.依前屆總統盃參賽成績為依據,優先由前屆第一名及第二名隊伍分別抽籤安排至不同組別;次由前屆第三名(兩隊併列)隊伍分別抽籤安排至不同組別。其餘參賽隊伍再依抽籤結果安排分組。
2.倘同一單位報名2隊(含)以上,原則上應避免安排於同一組別,並於前項優先分組原則完成後,再就其餘隊伍辦理分組抽籤。
3.倘同一單位所報名隊伍包含前屆第一名、第二名或第三名隊伍時,應由該單位先確認其中1隊代表該名次隊伍參與第1點所定優先抽籤程序;完成優先分組後,該單位其他隊伍應優先安排至不同組別,再依剩餘隊伍抽籤結果完成分組,如因組別數量或其他不可避免因素致無法區隔時,則依抽籤結果辦理分組。
(五) 過磅時間:依各組賽程安排第一天上午9:00至9:30分,過磅不到者以棄權論。
(六) 過磅地點:玄奘大學元亨堂
(七) 領隊會議:依各組賽程安排第一天上午9:30至9:45分假玄奘大學元亨堂舉行。
(八) 裁判會議:115年11月24日上午9:45分假玄奘大學元亨堂舉行。
(九) 比賽時請著正式比賽服裝出賽。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則辦理。
十七、器材設備: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符合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定。
十八、獎 勵:
(1) 該比賽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該比賽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2) 本次比賽除國中組及高中組,其餘組別不具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
(3)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二款賽會運動種類或項目以外經本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甄試:
1.參賽隊(人)數為十六個以上:最優級組前八名。
2.參賽隊(人)數為十四個或十五個:最優級組前七名。
3.參賽隊(人)數為十二個或十三個:最優級組前六名。
4.參賽隊(人)數為十個或十一個:最優級組前五名。
5.參賽隊(人)數為八個或九個:最優級組前四名。
6.參賽隊(人)數為六個或七個:最優級組前三名。
7.參賽隊(人)數為四個或五個:最優級組前二名。
8.參賽隊(人)數為二個或三個:最優級組第一名。
(四)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
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網址: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五)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盃及獎狀,第五至第八名頒發獎狀。
十九、申 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 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請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三) 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成立時保證金全額退還,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
二十、比賽期間如遇性騷擾申訴管道資訊如下:
電話:02-87711469 信箱:t1998117@ms35.hinet.net
二十一、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
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
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二) 、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 、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 、其他藥管規定(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二、費 用:免報名費,每隊需繳交報名保證金新台幣參千元整於全程完賽後退還,如有中途棄賽或未完賽則沒收保證金新台幣參千元整充作大會費用。
二十三、保 險:依據運動部「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規定投保300萬以上人
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二十四、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決定之。
二十五、本競賽規程經本會報請運動部運競(六)字第1150021225號函備查在案,修正時亦同。本賽事經運動部以運競(六)字第1150019436號函核定為升學指定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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