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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忠孝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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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以下簡稱央團)新任輔導員第1次遴選

作者 : 教務處 發佈日期 : 2026-05-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18 資訊群組 : 教務主任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1477號函辦理。
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擇要說明如下:
遴選資格:
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
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115學年度新任輔導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
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星期三)止,採線上報名。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遴選日期:115年6月17日(星期三)。
錄取公告日期:1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於CIRN公告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貴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
115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5年8月3日(星期一)至8月7日(星期五)辦理,新任央團輔導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有關央團之運作,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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