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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忠孝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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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公務人員及兼行政教師(含約聘僱及臨時人員)赴陸港澳注意事項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6-05-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20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人事室下載資源
不論平假日、不論公務或私人旅遊、包含過境與轉機(不論入境與否),出發前請務必依法規完成申報手續,以保障個人權益及人身安全。
一、赴大陸地區
(一) 出國前7日填寫「赴大陸地區申請表」並至大陸委員會網站「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進行登錄
(二)出國前於差勤系統辦妥請假及出國申請,並將下列上傳至差勤系統:
1、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2、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畫面
(三)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填寫「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
二、 赴香港澳門地區:
(一)出境日3日前填寫「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並至大陸委員會網站「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https://www.mac.gov.tw/cp.aspx?=015A70099E11C8A8進行登錄。
(二)線上辦妥請假及出國申請,並上傳:
1、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
2、赴陸港澳動態系統登錄畫面
三、如有臨時會見聯繋未經事前通報之特定身分人員,返臺後一週內,主動填具「赴香港或澳門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表」。
五、違規懲處新制已生效,配合行政院最新公告,違規赴陸港澳之懲處原則更趨嚴格,凡未依規定申報或通報者,一經查獲將記過處分,情節重大者最重面臨免職或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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